河南洛阳市服务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南院区污水处理站运营项目磋商公告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南院区污水处理站运营项目磋商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委托,对其郑州院区南院区污水处理站运营项目采用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和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南院区污水处理站运营项目
1.2 项目编号:HNZB2024090763
2.采购内容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郑州院区南院区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管理,为污水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并提供设备维护和设备保养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2 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2万元/年;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项目期限:采购期为三年,招标人将每年对投标人进行考核,如中标人通过招标人的考核,将以一年为单位进行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超三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5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专业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投标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