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204g241008001001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争取中央环保督察一般债券及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碾子山。
3.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网16.66公里,改造污水管网13.2公里。新建检查井1000个、新建3000立方米污水 cass 反应池一座、改建 500 立方米调解池一座、1500 立方米应急事故池一座及附属设施。
4.服务期限:6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招标控制价:2706400.00元。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证书及高级职称资格(市政或其相关专业)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2024年6月-8月连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的条形码,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