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市污水厂提升改造及智慧化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敦化市污水厂提升改造及智慧化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ZX-2024-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污水厂提升改造及智慧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23〕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敦化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敦化市污水厂提升改造及智慧化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
1、敦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及提标阶段工艺及附属工程设备及管线升级改造;2、敦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及提标阶段建构筑物翻新改造;3、增加智慧污水系统1项。(以建设单位最终确定的建设内容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以及本工程的采购、施工,确认相关单位出具的综合单价,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4建设地点:敦化市内。
2.5建设工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7年11月15日,109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投标条件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拟派出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取得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按照文件要求配备数量相应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出的结构、水、电、道路专业设计分项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拟派出的采购负责人应取得相应岗位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