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0-8 数据编号: 668711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明水县水库清淤及生态治理项目-爱国水库清淤工程公告





明水县水库清淤及生态治理项目-爱国水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l1211g240731001002
1、招标条件
 明水县水库清淤及生态治理项目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310-231225-04-01-575850);初步设计已由明水县水务局以《关于《明水县爱国水库清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明水字【2024】53号)批准,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明水县明洋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爱国水库清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明水县爱国水库清淤工程本工程位于爱国水库库区内,在安全库区内将多年淤积泥沙进行清理,清淤总土方量约423万立;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30日,共计167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86,897,971.3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表且符合上述要求,2024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3.2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须具备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