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沛龙公路沟及其支浜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沛龙公路沟及其支浜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沛经审发【2022】2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沛县尾水资源化利用及导流工程管理所,招标人为沛县尾水资源化利用及导流工程管理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沛县沛龙公路沟及其支浜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沛县沛龙公路沟沿线及附近河道;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沛项目拟对沛县沛龙公路沟及其支浜河道进行生态保护修复。主要内容包括:内源治理工程,通过生态清淤方式对侣楼河、正阳大沟、老沛龙公路沟、王桥河、沛龙公路沟(城区段)进行内源治理,清淤量共计77815立方米;生态浮岛工程,建设生态浮岛4.3万平方米;水生态恢复工程,包括对涉及的河道进行生态系统的重建,建设挺水植物带约9.09万平方米,投放鱼共计约19.09吨,贝类和螺类42.4吨,新增曝气装置397套;河岸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梯形土坡河流滨岸植被缓冲带和生态护岸建设,基底改良19.57万平方米,植被种植30.08万平方米,松木桩施工12.68万根。项目内容包括:内源治理工程、生态浮岛工程、水生态恢复工程、河岸生态修复工程等。
(3)招标范围:沛县沛龙公路沟及其支浜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程概算约 6200万元。
(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 2021 年 10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 以上二项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财务要求:/。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符合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规定);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 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12)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 通过对“无在建工程 承诺函+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评审 认定“无在建工程”投标资格, 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在第 8 章投标文 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承诺函”中提供, 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 料在“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中提供。其中具有 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 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