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勘察设计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0-8 数据编号: 6688031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吉林净月高新区虹桥村、靠边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式给水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y-gczb-202409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高新区虹桥村、靠边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式给水工程设计 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3]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新净发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净月高新区虹桥村、靠边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式给水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2876㎡,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3724.99平方米,红线内新建一次网297m,生活给水泵房一座,新建二次网4314m,单体给水立管安装及配套设施等。
2.3 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2.5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