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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9 数据编号: 669025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黑河市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二期)二次公告


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二期)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1105G2409090010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二期)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嫩发改发[2024]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嫩江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资金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嫩江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嫩江市伊拉哈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二期)二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630Wp单品硅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9460块,直流侧安装容量为5.96MWp。(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22055709.27元。其中土建工程为5652368.75元;设备及安装(不含设备)为3269502.83元;设备及安装(含设备)为13133837.69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02日,2024年 12月31日完成并网发电,2025年06月30日完成附属道路围栏工程。总工期2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配备必须符合本项目特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其他机构人员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只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项目机构人员表,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必须真实并与中标企业相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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