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金沙园一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沙县产业园区空间升级改造暨产城融合一期建设项目-金福路长角段污水管建设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产业园区空间升级改造暨产城融合一期建设项目-金福路长角段污水管建设工程已由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21]基字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5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产业园区空间升级改造暨产城融合一期建设项目-金福路长角段污水管建设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88357元(其中暂列金额 12325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