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阜城县县城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项目EPC监理预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阜城县县城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项目EPC监理预招标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城县县城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项目EPC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阜城县县城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阜发改投资审批[2024]1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城县县城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项目EPC监理;
(2)项目建设地点:衡水市阜城县城区。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铺设雨水管道管径300mm-1800mm,共计54906m,其中DN300管道10557m,DN500管道234m,DN600管道334m,DN800管道10907m,DN1000管道16722m,DN1200管道7943m,DN1500管道4004m,DN1800管道4205m。雨水检查井共计1195个,雨水收集井1572个,排水出口11处等。
(4)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
(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6)监理服务周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实施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投标人应提供已知风险承诺书。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9日上午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3日下午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宏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ongzb.cn)及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ongzb.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