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平老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评审)
开平老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评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开平老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已由唐山市开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投字【2024】第52号(项目代码2403-130205-89-05-5884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开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开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开平老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 2.2建设地点:位于唐山市开平区;2.3规模:亮化工程包括在建华道、荣盛道、新开路、中兴道、东城路、新苑路与中兴道交叉口、铁路公园等范围安装红灯笼、流星灯和彩色串灯等烘托照明效果,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4招标估算价:9487679.65元;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