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交易公告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辅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10002404892301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万元
最高限价:151万元
采购需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辅助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2、残疾人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3、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并在标书中附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4、投标人应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不实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规定;
3.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承诺书(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