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湘江流域湘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 湘江流域湘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标段名称)已由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 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湘江流域湘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阴发改审【2024】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湘阴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标段名称:湘江流域湘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湘江流域湘阴片区三塘镇三汉港垸、石塘镇寺坝河。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河道垃圾清理、污染底泥清理、生态沟渠改造、生态护岸和人工湿地等综合治理工程,其中,污水管网6.30公里,河道湖库垃圾清理 2.30万吨,污染底泥清理 37.50万立方米,生态护岸 44.50公里,生态沟渠改造 58.80公里,人工湿地1.43平方公里。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4147.3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按照项目内容与初步设计方案对本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工期和验收全面负责。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及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9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