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低速搅拌机、城北推流器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公告
长寿低速搅拌机、城北推流器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长寿低速搅拌机、城北推流器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长寿污水处理厂采购低速搅拌机2台(含配套支架)、城北污水处理厂采购推流器2台(含配套控制柜)。包含现场踏勘、运输、现场不停水安装(含配套控制柜安装材料)与调试、税费、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且本项目以上设备要求合资及以上品牌档次。
2.2 项目地点:长寿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
2.3 供货期:总工期 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供货方按业主要求按时送达货物到现场,并按照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其他伴随服务。
2.4质保期:2年。
2.5 投标人中标后需与项目所属单位(厂区)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书以及制造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设备出厂所有资料(提供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3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为15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污水厂推流器或搅拌机设备供货和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以上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对应合同不低于15万元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本企业的推流器或搅拌机供货或安装业绩;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业绩可以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业绩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5 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2024年05至2024年07月)复印件
注:
1、投标人自行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比选人有权对项目经理在建情况进行查询,若承诺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2、中标后,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更换项目经理,必须经比选人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