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机动车排气遥测设施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机动车排气遥测设施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国药大厦A20栋10楼(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Q2024-030804590ZF(W)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4-06030
3、项目名称:机动车排气遥测设施运维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9(万元)
6、最高限价:69(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运维服务期限为6个月,乙方需持续运维至验收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递交项目启动函视为项目启动,6个月满后甲方有权对项目内容进行考核及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考核及验收,考核结束且乙方工作达到甲方验收要求后,甲方出具验收意见书,视为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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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国药大厦A20栋10楼(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网上获取
3、方式:
获取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所需资料(需加盖公章):
(1)潜在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领取时)②受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领取时)身份证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或单位主体注册证书的复印件。
(2)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凭身份证的复印件领取。
(3)其它报名所需资料:网上下载的文件获取表。
①现场领取:供应商需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A20栋国药大厦10楼领取,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