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等5个乡镇太平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二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等5个乡镇太平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四年)(项目名称)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批【2024】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东县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省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衡东县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等5个乡镇太平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四年)第一组。
2.2 建设地点:大浦镇太平村、浦泉村、狮塘村、三才村、新石桥村;荣桓镇杉山村;白莲镇白石村;甘溪镇石桥村;洣水镇仙楠村、鹤祥村。共计5个乡镇10个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衡东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6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6万亩),其中:新增建设1.23万亩,改造提升0.44万亩。项目总投资约484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①本次招标内容为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②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等5个乡镇太平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四年)分为3组共15个标段,本组为第二组,包括6-10标段;
③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1/t876.1-2014)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等5个乡镇太平村等1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四年)分为3组共15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就此招标项目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多标段投标,中标标段确定方法”,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b) 投标人必须具备/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