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新县向水河那活至新屯段河道整治工程、强育屯至皮屯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大新县向水河那活至新屯段河道整治工程、强育屯至皮屯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27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新县向水河那活至新屯段河道整治工程、强育屯至皮屯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勘察服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字〔2024〕1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大新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大新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华义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大新县向水河那活至新屯段,强育屯至皮屯段。
工程规模:治理河长强育屯至皮屯段4.67千米,那活至新屯段3.60千米;新建护岸,强育屯至皮屯段6.69千米,那活至新屯段4.72千米;设下河步,清淤等。
服务期限:
(1)初步设计阶段:①合同签订后 15 天(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编制;②初步设计评审后15天(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
(2)招标设计阶段: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日历天)内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资料、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预算;
(3)施工设计阶段:监理批复开工之日起 60 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纸;
(4)施工过程服务: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一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 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