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北县东部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北县东部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已由张北县行政审批局以.,张北行审项【2023】205号、张北行审招标核字【2023】0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张北县城区内。规模:(1)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为63.83亩(近期)。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AA0综合生化池、二沉池、沉淀池、深度处理车间、臭氧稳定池及射流泵房、巴歇尔计量槽、再生水水池、配电室及鼓风机房、污泥回流池、污泥池、污泥处理车间,除臭设备间、机修间及库房、综合办公楼、门卫室等。(2)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13925m。(3)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4)新建再生水管道(DN500)总长度9770m。合同估算价:255740413.93元。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标段划分:1个。
2.2 招标范围:张北县东部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范围),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注: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可不附,以评标现场查询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