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阶段)管道施工项目一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阶段)管道施工项目一标段已由 西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2406-610162-04-01-2637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在草滩四路(尚苑路-河堤路)建设DN400再生水管道约1.9km;在草滩八路(尚耘路-河堤路)建设DN400再生水管道约2.2km;总计建设DN400再生水管道约4.1km。工程建成将满足经开区城市杂用水需求。本项目总投资1913.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510.66万元。;
2.2 项目地点:草滩四路(尚苑路-河堤路)、草滩八路(尚耘路-河堤路)。;
2.3 项目投资总额:191376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阶段)管道施工项目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1003506mk3kzLqZr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阶段)管道施工项目一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6 其他:本项目工期 90 日历天,尚未开工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阶段)管道施工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3.2标段名称:西安市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阶段)管道施工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4.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