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国网衡阳供电公司调度营销生产综合基地(二期)2#楼公管公服用房(营销管理综合用房)、13#楼门卫及接待室、垃圾站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国网衡阳供电公司调度营销生产综合基地(二期)2#楼公管公服用房(营销管理综合用房)、13#楼门卫及接待室、垃圾站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国网衡阳供电公司调度营销生产综合基地备案证明 2310-430400-04-01-605848,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项目总投资为1144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国网衡阳供电公司调度营销生产综合基地(二期)2#楼公管公服用房(营销管理综合用房)、13#楼门卫及接待室、垃圾站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滨江新区,东至临塔路,南至耒塔路,西至五四路,北至湘江东路 ;
1.2.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国网衡阳供电公司调度营销生产综合基地(二期)2#楼公管公服用房(营销管理综合用房)、13#楼门卫及接待室、垃圾站项目,本期建设主要包括 2#楼公管公服用房(营销管理综合用房)、13#楼门卫及接待室、垃圾站。总建筑面积为15555平方米,其中 2#楼公管公服用房(营销管理综合用房)建筑面积为15245 平方米,最大跨度10.5米,总建筑高度52.25米;13#楼门卫及接待室建筑面积为 240 平方米;垃圾站建筑面积70 平方米。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4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450天ü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国网衡阳供电公司调度营销生产综合基地(二期)2#楼公管公服用房(营销管理综合用房)、13#楼门卫及接待室、垃圾站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发包范围。
1.4.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报批报建(含规划报建)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等与本工程所有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 给排水、暖通(含工艺空调)、强电、智能化(含三网接入)、幕墙及门窗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不得低于一星级)、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 50%)、消防、节能等的专项设计;支架、地面及地下标识系统的深化设计;电梯、空调、机动车充电桩等系统设计及设备参数选取;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配合各审查方、检查方、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设计咨询单位 对设计成果的检查、审查并予以反馈;配合重大施工技术问题的解决等。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设计成果需取得发包人确认同意并通过图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