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北湖北部表流湿地建设及生态修复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北湖北部表流湿地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丛审批[2024]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200万元,不足部分由区政府安排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 标 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2.1.2项目名称: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北湖北部表流湿地建设及生态修复勘察设计项目
2.1.3建设地点:为邯郸市丛台区北湖,北至邯郸绕城高速,南至苏里桥,西至中华北大街,东至苏里村水闸
2.1.4建设规模:根据本项目情况,在项目区内采用人工湿地建设、生态护岸建设、北部湖区生态恢复进行综合治理,建设规模如下。 (1)建设表流湿地共307762㎡,其中强化处理区177797㎡,二级生态塘处理区共129965㎡'。 (2)建设生态护岸 3147m。 (3)北湖生态恢复面积 199500㎡。
2.1.5勘测设计周期:30天。
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预算编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信誉要求:【1】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在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 3 年内不因诉讼(或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而导致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2】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当日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