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函 按照管理要求,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相关报批及备案手续,计划已下达,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询比采购。有关内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东公司鲁皖一期曲阜站工艺管道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防爆高杆灯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2.1 采购范围
具体采购清单详见供应链系统物资清单。
2.2 到货地点
山东省曲阜市,详见附件。
2.3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三、响应人资质要求
3.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4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