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南宫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南宫市城中村道路管网改造)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南宫市城中村道路管网改造)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招标核字【202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一标段:[大庆社区(财政局家属楼东侧小街巷部分)]、[南关居委会(军人水库道路管网部分)]、[永安社区(育中里部分)]二标段:[西街居委会(三皇庙街部分)]、[光明社区(新城小学西侧小街巷部分)]、[光明社区(通阳街部分)]2.2建设规模:新建和提升改造排水管网,建设配套道路等其他相关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2.3合同估算价:4516444.91元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100日历天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2.7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且能提供由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0 00:00:00至 2024-10-15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