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市村前水厂三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1标段、2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市村前水厂三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安市境内。
2.2招标规模:本项目工程村前水厂三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总金额约2.4亿元,其中1标段金额约1.2亿元,2标段金额1.18亿元。
2.3计划工期:约7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配水井1座、絮凝沉淀池2座、 V 型滤池1座、清水池1座、取水泵房和送水泵房设施设备改造、脱水机房1座、排水排泥池各1座、浓缩池2座、储泥池1座、原水管5.3千米、配水主管网47.53千米、村镇配水管网260.5千米。
2.5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
1标段招标范围:原水管、水厂内土建及工艺设备、取水泵房和送水泵房设施设备改造、输水管(水厂出口至JS-60段)、村前镇和杨圩镇配水管,详见工程量清单;
2标段招标范围:输水管(JS-60至JSPM-225段)、龙潭镇、石脑镇、灰埠镇配水管,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8)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评标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对投标文件的上述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