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聂桥镇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德安县聂桥镇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德安县聂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由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德发改审字【2024】1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 德安县聂桥镇。
1.2 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为5489101.75元。项目建设规模1868.69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228.13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640.56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4.3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 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 152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1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04月 10 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1.4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控制价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控制工程量清单。
1.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合格及以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 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办理的, 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 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