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干化系统升级改造及输送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干化系统升级改造及输送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焦作市绿鑫城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根据项目进展需要,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干化系统升级改造及输送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2.2招标编号:豫工程20240664001
2.3项目地点:焦作市修武县王屯乡周流村南1000米
2.4项目概况: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2000吨的生活垃圾,配置1×5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了400t/d市政污泥协同处置中心、1050m3/d园区污水处理系统。
2.5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干化系统升级改造及输送设备工程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如检验、包装、运输、试验、培训(内容包括日常维护和检修等)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2.6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 30日历天内设备到达指定位置。
2.7安装工期:30天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运行检验期:运行检验期1年,从安装调试完成后起算;
2.10质保期:质保期为1年,从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手续之日起算。
2.1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2.12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