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0-10 数据编号: 669906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衡水市阜城县县城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阜城县县城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城县县城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阜城县县城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阜发改投资审批[2024]1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城县县城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建设地点:衡水市阜城县城区;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铺设雨水管道管径300mm-1800mm,共计54906m,其中DN300管道10557m,DN500管道234m,DN600管道334m,DN800管道10907m,DN1000管道16722m,DN1200管道7943m,DN1500管道4004m,DN1800管道4205m。雨水检查井共计1195个,雨水收集井1572个,排水出口11处等。
(4)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
(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投标单位须具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证明资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投标人应提供已知风险承诺书。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为工程总承包的牵头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作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的主体。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