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高安市村前水厂三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市村前水厂三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安市境内。
2.2招标规模:本项目工程村前水厂三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金额约174.24万元。
2.3计划工期:约7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配水井1座、絮凝沉淀池2座、 V 型滤池1座、清水池1座、取水泵房和送水泵房设施设备改造、脱水机房1座、排水排泥池各1座、浓缩池2座、储泥池1座、原水管5.3千米、配水主管网47.53千米、村镇配水管网260.5千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5)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评标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对投标文件的上述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