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市范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范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范采竞谈-2024-6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3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总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自动控制系统、闸门供电、闸门维修等,详见“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
4、交付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