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湟水源麻匹寺河(西海镇-三角城镇)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标段三
湟水源麻匹寺河(西海镇-三角城镇)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水源麻匹寺河(西海镇-三角城镇)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晏发改[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海晏县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退化草地修复面积409555㎡,河道(湖)岸堤修复长度10198m,湖内疏浚62944. 98m3,苗木补栽:青海云杉47255株、青杨4313株,密植鸟柳12000㎡、安装网围栏111. 139km,平整土地及人工种草67188㎡。(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675001003
标段名称:湟水源麻匹寺河(西海镇-三角城镇)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标段三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
建设内容:标段三建设内容为麻匹寺河道治理7157米。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