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流江博白县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和勘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流江博白县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和勘测设计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
利厅以〔桂水规计〔2024〕56 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为 博白
县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站 ,招标人为博白县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
硕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南流江博白县河段内。
工程规模:南流江博白县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和勘测设计包括:
(1)博白县长远村至
双江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长 9.8km,新建护岸 14.7km,新建排水涵闸
等。
(2)博白县西江村上游至福绵交界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长 4.9km,
新建护岸 8.6km,新建排水涵闸等。
(3)博白县横塘村至柱石村河段疏浚治理工程建设内
容包括治理河长 4.85km,新建护岸 9.0km,河道清淤治理长 5.5km,新建排水涵闸等。
(4)博白县生鸡窑桥至利罗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加高加固堤防长度
5.96km,新建护岸 48.30km,新建排水涵闸等。
招标范围: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编制(包括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
分析专章)、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安置
大纲及移民安置专项规划、文物调查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
方案、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等项目审批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勘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
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0
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
审稿;初设报告批复后 30 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和招标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施工
进度提供,满足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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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含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