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新建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新建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发包公告(公开发包)1.发包条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发包项目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新建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4〕127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投资估算约9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长兴清泉排水有限公司,发包代理机构为建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 hzgq202410026。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2.1建设地点:长兴县和平镇横涧村观青线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东侧地块。
2.2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84亩(厂区用地及进出道路配套用地),为污水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拟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厂辅助生产设施以及尾水管、综合楼、门卫及围墙等厂区附属配套建设等。项目设计规模10000吨/天,分两期建设,土建一次建成,设备分
一、二期配置,一期规模5000吨/天,二期扩容至10000吨/天;综合楼占地面积约46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56.62平方米,建筑层数三层,层高3.6米,最大跨度7.8米。
2.3发包范围: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新建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2.4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约8500万元。
2.5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6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竞包资格要求3.1竞包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浙江省外企业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