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内河水上交通应急物资库应急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内河水上交通应急物资库应急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BM-2024-G0124
项目名称:济宁市内河水上交通应急物资库应急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122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22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应急救援船三艘,海事巡逻船、溢油收集船、专用消防艇各一艘,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依据是《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公开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山东)”、“信用中国(山东济宁)”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