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发展西路北侧区域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清苑经济开发区发展西路北侧区域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经济开发区发展西路北侧区域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总承包(EPC)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清苑经济开发区发展西路北侧区域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46号);《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清苑经济开发区发展西路北侧区域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保清发改审批〔2024〕项目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区财政等渠道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清苑区平安北街680米、唐正北街600米、友谊北街335米、恒春路1487米、观景路695米管网以及其它附属工程等。包括新建长度23064米市政管网,其中给水管网(DN300)3844米、雨水管网(DN1200)3844米、污水管网(DN500)3847米、DN300热力管网(DN300)3844米、燃气管网(DN200)3844米、通信管线(4*7孔梅花管)3844米及其他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发展西路至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恒春路、唐正北街、平安北街道路工程及地下管网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 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 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一方具备即可)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 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 风险承担能力。
(2)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 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也不得是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兼任,但需符合对应 的岗位资格要求。其他负责人不得兼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