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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1 数据编号: 671050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第三供水厂辐射供热区域换热站厂房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第三供水厂辐射供热区域换热站厂房建设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宝发改〔2024〕54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匹配,招标人为宝清县山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第三供水厂辐射供热区域换热站厂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宝清县宝清镇人民路南段东侧
2.3主要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换热站1栋,总建筑面积268.89㎡,在换热站内建设设备及水箱基础共3座,其中 1#设备基础 3.34m³;2#设备基础2.79m³:水箱基础 4m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419447.20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6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05日竣工;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及返聘合同等),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3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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