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管网修复一期公告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管网修复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管网修复一期已由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舟山海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舟山海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81.78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对迎宾大道、大成十一路、经一路等道路下方污水管道进行修复改造,修复总公里数约7.8公里。建设地点: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包括迎宾大道、大成十一路、经一路等道路下方污水管道进行修复改造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913652元。
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
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