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污水处理厂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巴南污水处理厂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巴南污水处理厂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巴南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服务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巴南污水处理厂鱼洞厂(重庆市巴南区江滨路东段510号)。
2.2项目名称:巴南污水处理厂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服务项目。
2.3项目费用:全年总费用不超过60.18 万元,以实际金额结算。
2.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巴南污水处理厂食堂配送有质量保障的食材及调料,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堂每天有约59人就餐,供货期12个月。食材种类、数量根据实际需求而定,且不同季节可能会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奶制品、蔬菜、副食、调料、干杂、豆制品、冻品类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3 拟派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取得健康证明。(提供拟派人员的有关健康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4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