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00286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WZ00286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长丰县城污水处理厂、北城污水处理厂以及县域内46个污水处理村站进行提标改造,并同步对双凤管委会辖区约53平方千米范围的市政道路、支路及小区等排水管网及设施进行雨污分流及混接改造,本次招标包括上述建设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32000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含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47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2.9 招标范围: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96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