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勘察设计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0-11 数据编号: 671339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湖北秭归县明珠大道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秭归县明珠大道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A020008-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679
3、项目名称:秭归县明珠大道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600(万元)
6、最高限价:7600(万元)
7、采购需求:
秭归县明珠大道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本次招标为秭归县明珠大道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明珠大道段排水箱涵,起点为南郡大道路口,并向北延伸至交通大队三岔路口,终点为三溪河(包含相关沿线污水管网及市政设施配套)。新建橘颂路—建东大道段排水管涵,起点分别为平湖大道路口以及和屈原路路口,终点接至建东大道现状排水箱涵(包含相关沿线污水管网及市政设施配套)。具体内容参考初步设计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详勘、测绘、物探)任务,其中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50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及施工任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5%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小微企业价格分加分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