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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1 数据编号: 671367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濮阳市金堤河(台前县段)治理工程梁庙沟新增排涝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濮阳市金堤河(台前县段)治理工程梁庙沟新增排涝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金堤河(台前县段)治理工程梁庙沟新增排涝泵站工程已由濮发改农经〔2022〕445号文件批准建设,投资项目代码:2212-410900-04-01-166944,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堤河(台前县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濮阳市金堤河(台前县段)治理工程梁庙沟新增排涝泵站工程;
2.2招标编号:HNZB-20241012
2.3项目规模:主要建设任务是在现状梁庙沟排涝闸的穿堤涵洞进口处新设排涝泵站,设计提排流量为 10m3/s;排涝泵站采用一体化泵闸方案,4闸4泵,每孔闸门上设置1台900ZQ-85-220型潜水轴流泵,每台水泵均配套220KW异步潜水电机;金属结构增设进口清污机2台、泵闸一体工作闸门4扇;电气增设5台10KV高压柜、5台50.4KV低压柜和5台控制柜,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4建设地点:台前县境内;
2.5投资金额:约1170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工期:10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
2.9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濮阳市金堤河(台前县段)治理工程梁庙沟新增排涝泵站工程;
第二标段:濮阳市金堤河(台前县段)治理工程梁庙沟新增排涝泵站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且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上查询截图)。
3.1.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上查询截图)。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3.1.6信誉要求: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分类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参与,其中标无效。(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1.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1.8其它要求:
3.1.8.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执(从)业人员和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1.8.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1.8.3投标人须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1.8.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上查询截图),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其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2.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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