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项目(造价咨询、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备案登记号:仙工招字[2024]09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仙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项目(造价咨询、监理) 已经由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项目赋码为 2302-331024-04-01-747837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仙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位于仙居县南峰街道东坑村长茶坑,在一期预留用地上进行建设,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处理垃圾规模为300吨/天,包括城市生活垃圾220吨/天和工业固废垃圾80吨/天,包括新建1个主厂房、综合水泵房、初期雨水收集池、机械通风冷却塔、食堂、宿舍、大门兼地磅房和1个取水工程,1台处理量为3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线+1 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套烟气处理系统+1台7.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增加一条固废垃圾预处理系统及部分配套设施建设。
总建筑面积暂定1100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230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总费用预估16000万元。
2.2招标内容
2.2.1全过程造价咨询:
2.2.1.1预算编制或预算审核
编制或审查项目招标的内容、规模、建设标准是否与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编制或审查工程量清单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及其内容一致;编制或审查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是否完整,工程量清单项目是否有漏项现象;编制或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内容是否完整;编制或审查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特征描述、计量单位是否符合现行计价规范要求、工程量是否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数据是否准确、计量单位是否按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编制或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地方颁布的规范、标准、定额的规定;编制或审查费用项目是否有重项、漏项和计算错误现象;编制或审查人工、材料、机械和设备等价格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及同类产品价格比较咨询;编制或审查工程预算取定幅度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2.2.1.2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①图纸经济合理性审核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包括各个设计阶段及设计变更);
②参与招标文件审核工作,并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及同类产品价格比较报价上的谈判(如需);
③制定造价咨询的实施流程,落实招标人造价咨询目标;
④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及支付申请,编制月度、季度、年度用款计划书(如承包人上报了用款计划书的,则负责审核相关用款计划书);
⑤参与造价咨询有关的工程会议;
⑥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报告书;
⑦参与本项目洽商、磋商、询价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审核工程索赔费用;
⑧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部分需要重新编制预算的)、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对变更项目所需费用、工程量进行测算、计量,相应调整造价咨询目标,并向招标人提供月度简报及投资咨询分析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进度情况、进度款完成情况、设计变更情况(如有)等情况]。每周至少一次安排咨询人员做好隐蔽工程的现场查验和相关记录,与图纸不一致时应及时反馈招标人;完整的保存好变更材料。与图纸不一致时应及时反馈招标人;
⑨提供与造价咨询及咨询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造价信息。在招标开始之前,根据设计图纸提取无信息价且用量较大材料、设备,并提供相关材料、设备的名称、材料特征描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预算价格等咨询意见,最终由招标人确定;负责无信息价且用量较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的咨询工作,并出具询价过程(含来源、依据、价格范围等所有信息)及结果的书面报告,最终价格由招标人确定;
⑩配合招标人办理财政或第三方咨询单位或审计单位复审直至工程完全移交(如项目实行分段结算,分段结算的审核也纳入本次范围内),提供与造价咨询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分析各分项的经济指标及测算;
?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参与工程合同的洽谈、草拟、修改。并协助招标人与相关单位签订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合同、施工等合同;
?完成招标人交办的与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招标人有权对上述工作进行细化、局部调整,受托人不得拒绝,做好相关付款、联系单、合同等相关资料台帐的登记与管理;
?其余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内容。
2.2.2工程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