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卷烟厂空调自控系统维护(2025.01-2026.12)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招标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所需 四平卷烟厂空调自控系统维护(2025.01-2026.12)项目 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四平卷烟厂空调自控系统维护(2025.01-2026.12);
2、项目编号:HC-JLZB-2024-344;
3、项目概况:对现有空调、制冷系统的主控设备、现场仪器仪表数据及中央监控服务器和操作站计算机进行定期检测、调校、修整、维护等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用,维保服务范围涉及联合工房及库区20台组合式空调机组控制系统、动力中心制冷站制冷控制系统、地源热泵控制系统以及动力中心中央监控系统。每年4次对现有质检室5套恒温恒湿空调系统的空调设备、维护结构、电气设备、现场仪器仪表、控制系统及监控计算机进行定期清洁、检测、调校、修整和维护等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地点:四平卷烟厂;
6、服务期限(计划工期):维保时间为2025.01-2026.12;维保地点为四平卷烟厂。
7、项目控制价:人民币53.4万元含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2.2财务状态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现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现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