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城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部分(EPC总承包)
永川区城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部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城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0〕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川区城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部分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川区大安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净水厂工程、供水调度、水质检测等配套用房。供水调度、水质检测等配套用房:1座,地上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700平方米。净水厂工程:净水厂规划设计总规模30万立方米/d,一期建设规模10万立方米/d。部分建、构筑物土建规模30万立方米/d,设备安装10万立方米/d。净水厂包括常规处理、污泥处理以及水厂配套的高低压变配电系统、仪表及PLC自动控制系统、安防系统和水厂总平面布置等。净水厂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格栅及预臭氧接触池、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后臭氧接触池、炭砂滤池、清水池、吸水井及二级泵房、鼓风机房、加氯间、加矾间、臭氧发生器间、排水池、中和池、回收池、排泥池、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机修间、大门及门卫室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78237.0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8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净水厂工程、供水调度、水质检测等配套用房的设计(含BIM)、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包括编制BIM设计、施工、运维三阶段应用)、装修设计以及工程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报批工作;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配合完成竣工验收。
(2)施工:包括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由招标人招标采购的其他工程及设备(如有),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承包人应给予相应配合,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