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新进水渠断面混凝剂投加系统开发及推广项目“一种自来水混凝剂混合装置”部分定制加工服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2024年全新进水渠断面混凝剂投加系统开发及推广项目“一种自来水混凝剂混合装置” 部分定制加工服务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全新进水渠断面混凝剂投加系统开发及推广项目“一种自来水混凝剂混合装置” 部分定制加工服务,项目限价2.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贰千元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付(交付时间以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2.2 比选范围:采购清单及产品设计草图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3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 本项目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零件加工及装配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00的购销合同业绩至少 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所提供材料,能满足现场工况使用需要,满足比选人要求,所提供材料为全新,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装配制作、安装调试验收,并承诺对所有图纸参数、材料型号保密,愿意承担泄密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提供服务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 售后服务:所有产品提供1年质保,质保期间免费维修或者更换。因为质量问题损坏或自然损坏应及时更换,更换时间须在7个自然日内(提供售后承诺书原件,售后承诺书格式自理);
3.5信誉要求
3.5.1在本次产品加工服务中,参选人不得擅自更换内容。如因参选人管理不善等原因,有不法分子篡改内容而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概由参选人负责(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3.5.2参选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参选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注:信誉要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