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0-12 数据编号: 672166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恩施大沙坝一期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恩施大沙坝一期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CTZX-202410049)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恩施大沙坝一期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资金,招标人为 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恩施大沙坝一期污水处理厂采购三氯化铁和石灰等生产药剂。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328583.33元。 本项目有效供货周期为1年,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恩施大沙坝一期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08259)恩施大沙坝一期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采购产品由具备CMA认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或测试报告(每种药剂各提供一份,报告须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一年内出具,同时提供该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且药剂三氯化铁指标满足《GB/T 4482-2018》指标的要求)。
3、若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涉及危化品三氯化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涉及危化品三氯化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提供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承诺6、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相关承诺。
7、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相关承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