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皮县中心城区排水(雨、污)治理项目-荣盛达北侧支路(南吴路-光荣大街)项目招标公告
南皮县中心城区排水(雨、污)治理项目-荣盛达北侧支路(南吴路-光荣大街)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皮县中心城区排水(雨、污)治理项目-荣盛达北侧支路(南吴路-光荣大街)项目已由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南皮县中心城区排水(雨、污)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审字[2024]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南皮县中心城区排水(雨、污)治理项目-荣盛达北侧支路(南吴路-光荣大街)项目;2.1.2建设地点:南皮县城区。
2.1.3建设内容:荣盛达北侧支路(南吴路-光荣大街)改造,主要内容包括铺设雨、污水管道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5个月。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全国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须为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