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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2 数据编号: 672359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渝中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回用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渝中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回用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渝中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回用改造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2.2 项目概况:渝中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140万吨/日,汇集九龙坡、沙坪坝、渝中区的污水截流干管的污水经过初步除渣、除淤后,再由过江隧道将污水输送至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现运行提升泵为7台混流泵。设备参数:Q=9720??/h,H=21.5m;运行电机功率800kW。混流泵在长时间运行时,泵体和电机会产生热量,采用冷却水有效地吸收和带走这些热量,防止泵体和电机过热,使混流泵能够保持在适宜的温度范围内工作, 减少泵体和电机因长期过热而引起的损伤,从而延长泵的使用寿命。冷却水可以防止电机线圈因温度过高而损坏,确保电机的安全运行。冷却水水源为自来水,经冷却后自流排放于提升泵前池混入污水。
2.3 工期:90天。
2.4 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类似水处理厂或泵站改造工程业绩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6-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供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提供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7项目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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