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馆陶县卫西干渠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馆陶县卫西干渠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发〔2024〕087号批准,招标人为馆陶县水利局,项目业主为馆陶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卫西干渠全线37.5km及支线2km进行清淤疏浚、对沿线穿村段护岸坍塌、不达标段进行修复衬砌、配套建设;4座桥梁改建;新建5座泵站;改建1座节制闸等。
2.1.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1.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