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4年塔北站秋季清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塔北站秋季清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 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1S[2024]1371号
项目名称:2024年塔北站秋季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39321.76
最高限价(元):2939321.76
采购需求:对7团、8团、9团、10团、16团、塔北站场内共76条渠道清淤疏浚,其中7团14条渠道清淤;8团16条渠道清淤;9团22条渠道清淤;10团13条渠道清淤;16团1条渠道清淤;塔北站及闸点共10条渠道清淤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项名称:2024年塔北站秋季清淤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2939321.76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7团、8团、9团、10团、16团、塔北站场内共76条渠道清淤疏浚,其中7团14条渠道清淤;8团16条渠道清淤;9团22条渠道清淤;10团13条渠道清淤;16团1条渠道清淤;塔北站及闸点共10条渠道清淤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