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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3 数据编号: 672866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永川区九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永川区九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九龙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 ﹝2022﹞1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大安街道、茶山竹海街道及金龙镇境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永川区九龙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综合治理河长 29.02km,河道清淤总长24.26km,岸坡整治49.47km,新建管护道路40.4km,提档升级7.30km,下河梯步180处,穿堤建筑物53处,桥堰改造7处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66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99.40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现行重庆市水利工程监理操作规程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和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技术交底等文件。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总工期 57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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