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沽源县城市内涝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沽源县城市内涝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沽源县行政审批局以沽行审招核字[2024]3号核准。 沽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沽源县城市内涝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沽行审立字(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沽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人为沽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沽源县城市内涝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标段施工。
2.1.2建设地点:沽源县平定堡镇。
2.1.3工程规模:沽源县城市内涝综合治理项目涉及改造现有排水不畅居民小区及工商业区122个,建设完善城市排水管网系统78km,改造雨水收集池等排水设施1620个,设置地面排水,采取铺设透水砖14000平方米、设置排水沟13600米等工程措施。沽源县城市内涝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标段施工包括: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并通过验收。
2.1.5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任务及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黑名单;(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有关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其他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③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④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09 08:30:00:00至 2024-10-14 17:3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